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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Mao’s Essay: The Surviving Bird–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三毛《不死鸟》

不死鸟 ◎ 三毛 一年多前,爱书人杂志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如果你只有三十天的寿命,你将会做些什么?”(1) 我一直没有动笔。(2) 荷西听我说起这件事情,也曾好奇地问过我,——“你会做些什么呢?” 当时,我正在揉面,我举起了沾着白粉的手,温和地摸摸他的头发,慢慢地说:“傻子,我不会死的,因为还得给你做饺子呢!(3)” 以后,我们又谈起这份欠着的稿子(4),我的答案仍是那么的简单而固执——“我一样的守这个家,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 虽然预知死亡是我喜欢的一种生命结束的方式,可是我仍然不能死,在这个世界上有三个与我个人存亡牢牢相连的人(5)。那便是我的父亲、母亲还有荷西,如果世界上有他们活着一日,我便不可以死,连神也不能将我取去,因为我不肯。 让我父母在渐入高年时失去爱女,那么他们一生的幸福和慰藉,会因为这一件事情完全崩溃,这样尖锐的打击不可以由他们来承受,那是过分残酷也过分不公平了。 要荷西半途折翼,失去他相依为命的爱妻,那么在他日后的心灵上会有什么样的伤痕,什么样的烙印?如果因我的消失而使得荷西的余生不再有一丝笑容,那么我便更不能死。 这些,又一些,因我的死亡而将使父母及丈夫所遭受到的大劫难,每想起来,便是不忍,不忍,不忍又不忍。 毕竟,先走的是比较幸福的,留下的并不是强者,可是想到这彻心切肤的病痛,我仍是要说——为了爱的缘故,这永别的苦杯,还是留给我来喝下吧。 我愿意在父亲、母亲及荷西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如果我先去了,而将永远的哀伤留给世上的他们,那么是死不瞑目的(6),因为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便有多长。 所以,我几乎没有选择地做了暂时的不死鸟,我的羽毛虽然因为荷西的先去,已经完全脱落,无力再飞,可是那颗碎掉的心,仍是父母的珍宝。再痛,再伤,他们也不肯我死去,我也不忍放掉他们啊。 总有那么一天,在金色的彼岸,会有六只爱的手臂张开了在迎我进入永生,那时,我方肯含笑狂奔而去了。 这份文字本是为着另一个题目写的,可是我拒绝了只有一月寿命的假想,生的艰难,尘世的苦,死别时一刹的碎心又碎心,还是由我一个人来承担吧。 父亲,母亲,荷西,我的亲人,我爱你们胜于自己的生命,那么我便护着你们的幸福,不轻言(7)消失吧! The Surviving Bird ◎ San Mao Over a year ago,the Book Enthusiast magazine asked me to write an article in answer to the question,“What would you do suppose you were to live for only 30 more days fr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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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 Jicai’s Essay: —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冯骥才《富人区》

富人区(1) ◎ 冯骥才 在洛杉矶,一位美国朋友开车带我去看富人区。富人区就是有钱人的聚居地。美国人最爱陪客人看富人区,好似观光。到那儿一瞧,千姿夭态的房子和庭院,优雅、宁静、舒适,真如人间天堂(2)。我忽然有个问题问他:“你们看到富人住在这么漂亮的房子里,会不会嫉妒?” 我这美国朋友惊讶地看着我,说: “嫉妒他们?为什么?他们能住在这里,说明他遇上了一个好机会。如果将来我也遇到好机会,我会比他们做得还好!” 这便是标准的“老美”式的回答(3)。他们很看重机会。 后来在日本,一位日本朋友说他要陪我看看不远的一处富人区。原来日本人也有这种爱好(4)。日本富人区,小巧、幽静、精致,每座房子都像一个首饰盒,也挺美(5)。我又想到上次问过美国人的那个问题,便问日本朋友: “你们看到富人们住着这么漂亮的房子,会嫉妒吗?” 这个日本朋友稍稍想了想,摇摇头说:“不会的。”继而他解释道,“如果一个日本人见到别人比自己强,通常会主动接近那个人,和他交朋友,向他学习,把他的长处学到手,再设法超过他。” 噢,日本人真厉害。(6)我想。 前不久,一位南方朋友来看我,闲谈中说到他们的城市发展得很快,已经出现国外那种“富人区”了。我饶有兴趣地打听其中的情形(7),据说有的院子里还有喷水池,车库,门口有保安,还养大狼狗。我无意中再次想到问过美国和日本朋友的那个问题,拿来问他: “有没有人去富煅区参观?” “有呀,常有人去看。但不能进去,在门口扒一扒头而已。” 这位南方朋友说。 “心理反应怎么样?会不会嫉妒?” “嫉妒?”他眉毛一扬,笑道,“何止嫉妒,恨不得把那小子宰了!” 我听了怔住。 The Wealthy Quarter ◎ Feng Jicai In Los Angeles,an American friend of mine drove me to an affluent quarter for a visit.It was a place inhabited by the rich.Americans like to take their guests to se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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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Xiaofeng’s Essay: For the Mountaintop —To Students of the Graduating Class —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张晓风《高处何处有 赠给毕业同学》

高处何处有(1) 赠给毕业同学 ◎ 张晓风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位老酋长正病危。 他找来村中最优秀的三个年轻人对他们说(2):“这是我要离开你们的时候了,我要你们为我做最后一件事(3)。你们三个都是身强体壮而又智慧过人的好孩子,现在,请你们尽其可能的去攀登那座我们一向奉为神圣的大山。你们要尽其可能爬到最高的、最凌越的(4)地方,然后,折回头来告诉我你们的见闻。” 三天后,第一个年轻人回来了,他笑容满面,衣履光鲜: “酋长(5),我到达山顶了,我看到繁花夹道,流泉淙淙,鸟鸣嘤嘤,那地方真不坏啊。” 老酋长笑笑说: “孩子(6),那条路我当年也走过,你说的鸟语花香的地方不是山顶,而是山麓。你回去吧。” 一周以后,第二个年轻人也回来了。他神情疲倦,满脸风霜: “酋长,我到达山顶了。我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我看到秃鹰盘旋,那是一个好地方。” “可惜呀!孩子,那不是山顶,那是山腰。不过,也难为你了(7),你回去吧。” 一个月过去了,大家都开始为第三位年轻人的安危担心,他却一步一蹭,衣不蔽体地回来了。他发枯(8)唇燥,只剩下清炯的眼神: “酋长,我终于到达山顶。但是,我该怎么说呢?那里只有高风悲旋,蓝天四垂(9)。” “你难道在那里一无所见吗?难道连蝴蝶也没有一只吗?” “是的,酋长,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10)的悲激心情。” “孩子,你到的是真的山顶。按照我们的传统,无疑要立你做新酋长,祝福你。” 真英雄何所遇?(11)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 For the Mountaintop —To Students of the Graduating Class ◎ Zhang Xiaofeng Long,long ago,in a very,very faraway place,a tribal chief found himself terminally ill. He summoned three most promising young villagers to his bedside and sa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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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Xiaofeng’s Essay: I Love…–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我喜欢(1) ◎ 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2),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3)。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4),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鬈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远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最难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在现实生活里,我同样喜欢山。 我喜欢看一块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5)。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6)。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7)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8)。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9),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10),惟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11)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不喜欢紧张地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12),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I Love… ◎ Zhang Xiaofeng I love the winter sun spreading out behind the morning haze.I love the pervading calm and peace of the moment as well as the light and warmth quietly brought by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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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Shenghua’s Essay: A Long Bridge —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金圣华《一座长桥》

一座长桥 ◎ 金圣华 翻译就像一座桥,桥两端,气候悬殊,风光迥异。两端之间,原隔着险峻的山谷(1),湍急的溪流(2)。两旁的人,各忙各的,世代相传(3),分别发展出一套不同的习俗风尚以及语言文化来。 有一天,这不同文化习俗的人,忽然想起要跟对岸打个招呼(4)。怎么办?要渡过峡谷,不得不起一座桥,谁来起桥? 终于来了,一群傻里傻气的志愿者(5)。 问他们:“你们可知道,干这份工作,必须吃得起苦,干劲十足?” 他们点点头,充满信心的说:“我们有的是干劲,我们也不怕吃苦。” 再问道:“这份差事(6),待遇并不好,赶起工来,日以继夜。说老实话,你们可知道付出的劳力与报酬并不相符?” 答道:“我们不是想发财。” 再追问:“难道不知道从来没有人是干这一行而发达的吗?做这一行必须默默耕耘(7),若想抱着沽名钓誉的心,还是趁早别干。桥造好了,人在桥上踏,没有谁会为你们立纪念碑的。” 又答道:“我们不是想出名。” 最后只有叹道:“好吧!既不为名也不为利,可别怪大家没提醒你们(8),这工作可得小心经营,起桥最要紧的是两端根基扎得实,起石桥得一块块石头砌;起木桥得一块块木头搭;哪怕是座绳桥也马虎不得,须一根根绳子打结,不然人一上桥就摔下深涧,怎么还到得了对岸?” 桥还是建了,一座座、一条条。知识在传递,文化在交流。可是有谁想起建桥人? A Long Bridge ◎ Jin Shenghua Translation is like a bridge with a very different climate and landscape at either end of it.Under the bridge,there lies a valley between steep mountains with a rapid stream flowing through it.Before the bridge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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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Shenghua’s Essay: Books and Man —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金圣华《书与人》

书与人 ◎ 金圣华 有朋友在情场上轰轰烈烈的驰骋了一阵(1),终于累了,最后,收拾情心(2),悄悄退回书斋之中,终日与书本为伍。 再不听到他唉声叹气,只觉他心情平和,仿佛一切都豁然开朗,天地广阔了许多。 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完全寄托在另外一个人身上(3),原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对方喜则自己心花怒放,对方怒则自己心惊胆战,对方的一笑一颦,完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起落,这又何苦呢? 面对书本,则完全没有这种麻烦。 择书比择友简单得多。不擅辞令、厌恶应酬(4)的人,可以自由自在的徜徉于书林之中,游目四顾,俯拾皆友。 看书,可以博览,可以细嚼(5),没有人会怪你喜新厌旧,也没有人要求你从一而终。你大可以从一本换到另一本,喜爱的书,不妨一读再读;不耐看的书,又可随手抛下,谁也不会因此而伤心失望。人际关系错综复杂,那“书际关系”呢?只要花点时间去了解,再高深的学问也弄得明白。 手持一书,吟哦于四壁之中,神游于四海之外,既可以与老庄谈心,又可以跟柏拉图对话。心情烦闷时(6),济慈、雪莱在你耳畔喁喁细语(7),巴尔扎克为你搬演“人间喜剧”(8),还有李白、杜甫、王尔德、莎士比亚……一大堆才华横溢的朋友等着你呼唤前来。 找不到朋友时,为什么不翻翻书? Books and Man ◎ Jin Shenghua A friend of mine,having been actively involved in the arena of love for some time,finally became weary of it and,containing himself,quietly retired to his study to spend time with books all day long. He was no longer he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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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Shenghua’s Essay: One Saucer More —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金圣华《多一只碟子》

多一只碟子 ◎ 金圣华 从朋友口中,听到一则轶事。 电子学教授陈之藩当年自美国来香港中文大学履新,临行之前,与夫人在家中整理行装。陈教授夫妇有一套精美的茶具,收拾装箱时,一不小心,打破了一只茶杯。 一般人的反应,一定是感到十分心疼(1),好端端的成套茶具,打破一只杯,如何去配?(2) 谁知陈教授的反应却不然,他莞尔一笑,坦然说道:“真不错,又多了一只碟子!” 凡事从好处想,这种能耐(3),在现实生活中,确能使人受益无穷。 陈之藩教授不但是位杰出的科学家,也是位了不起的散文家,他的一些散文集,清新隽永,当年曾使我折服不已(4)。如今回想起来,令我惊叹的,不仅仅是他那优美的文笔,而是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睿智与巧思。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5),这是一句老话,老得几乎令人不想再重复(6),可是生命的旅程,行行复行行,在漫长的旅途上,的确会遇上一重又一重的挫折。 每当失意时,人总觉得别人为什么比自己幸运?别人生意兴隆、仕途平坦、财源广进(7)、名成利就;自己为什么如老牛破车,踽踽独行在暮色四合的郊道上? 果真如此吗?杯中只有一半水,有人喜孜孜说:“好呀!还有半杯(8)”,有人愁眉苦脸:“哎呀!只剩下半杯了”,分别就在这里。 One Saucer More ◎ Jin Shenghua I’ve been told the following anecdote by a friend of mine: When Chen Chih-fan,professor of electronics,was about to leave the U.S.for Hong Kong to take up his new post at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he d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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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Guangzhong’s Essay: —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余光中《西欧的夏天》

西欧的夏天 ◎ 余光中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1)。旅客不用上班(2),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3);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4)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噩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5)。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6)。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古堡改装的旅馆(7)里,为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8)漫步寻幽(9),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7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暖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10),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等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肘,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阴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11)。7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7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7月14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12)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罗瓦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Costa del Sol)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7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的翻领拉起。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Ludlow),古桥野渡的蔡斯特(Chester),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进入步布瑞亚的湖区(13)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14)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在我一夕投宿的鹰头(Hawkshead)(15)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Summer in Western Europe ◎ Yu Guangzhong Light-hearted as he seems,a traveler is in fact under great stress.Though on vacation,he is nevertheless subject to the restraint of time.He can do whatever he likes on the trip,but he has to keep the expenditure wit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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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Dingshan’s Essay: Ill-Informed US Newsmen —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董鼎山《美国编辑的基本常识》

美国编辑的基本常识(1) ◎ 董鼎山 《纽约时报》一位编辑日前来了电话,叫我将一篇文章中的“延安窑洞”(The Yanan caves)一词解释一下。这个电话立时引起我一阵感慨:美国编辑的年轻(及其对时事历史知识的简陋)反映了我自己的老年。 我的文中所讨论的是市上一本新出版的埃德加·斯诺传记。我曾指出,斯诺的《西行漫记》在1938年出版时,曾驱动了无数理想主义的(2)知识青年前往“延安窑洞朝圣”(Make pilgrimages to the Yanan caves),帮助了毛泽东革命的成功。 那位青年编辑的不解此词用意,令我憾惜那份大报资深老编辑的逐一消逝(3)。 美国新一代编辑对中国现代史的生疏并不是近年来的事。 十年之前,我替该报专论版(OP-ED page)写了一篇有关我初返祖国的经历。编辑打电话来问我文中“法租界”(French Concession)一词是什么意思。我的解释不能说服他的犹疑(4)。他说读者不会了解(5),为了安全起见,他要把“法租界”(6)改为“法侨区”(French Quarter(7)),我勉强的同意。 又有一次,该报书评周刊一篇讨论海伦·福斯特·斯诺的《我在中国的年头》的书评中把张学良称呼为“共党少帅”(The Communist Young Marshal)。张学良怎是共产党? 我去信更正。他们把我的更正信发表。该报的认真态度是名闻世界的,但是编辑的缺乏常识是不是我们所可谅解? 美国一般报刊当事者对中国情况(即使是现在,到处多的是“中国通”)的无知是相当普遍的,例如他们常把中国人的姓氏名字前后倒置,至于电视新闻广播员更是缺乏时事修养,不只一次,我听到他们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混为一谈。 当然,1949年以后出生的人现在也有四十岁了(8)。有的则根本不能体会上海在解放前的情况。 有一个杂志编辑与我争论“外滩”一词的英文字。他不解我为何要用Bund(他说Bund对他而言,是战前美国一个仿德国纳粹团体的取名)。殊不知英国经商者早已在印度殖民地用了这个字,后来用在上海的外滩,意谓“沿着江海的河堤”。 这位编辑终把Bund改为Waterfront,把我所要想形容的昔年上海繁华的外滩,一改而予人以冷落零乱印象的“码头”,完全失却了原意。 凡此种种,只不过表明新闻界也是后浪推前浪,老的退休,新的当家。在此情形下,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撰稿者好似失去了知音(9)。 Ill-Informed US Newsmen ◎ Dong Dingshan The other day,an editor of The New York Times called me to inquire about“the Yan’an caves”,a phrase he had come across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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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Wei’s Essay: My Study–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何为《书房》

书房 ◎ 何为 书房,是读书人心目中的一个私人领地,一个精神家园,一个智慧的世界。到过几位朋友家的书房,尽管大小各不相同,陈设各异,但四壁书橱架上,层层叠叠的书籍,或排成整齐的行列,或纵横交错如阡陌丛林,满屋子到处是书,则大体相同(1)。新时期以来,各种多卷本全套硬面精装的文集,形形色色的选集,足以令书房生辉。其间不乏名著佳作,可作为文化积累,但也难免混杂一些文化垃圾。当然,这些都无碍于书房主人坐拥书城之乐(2)。 书房永远是令人向往的去处。 我从事笔耕数十年,从来没有一间自己的书房,一间独立的、完整的、名副其实的书房(3)。我多次迁居,从大城市直至外省人烟稀少的小山村。每次搬家时,惟有书籍最累人,也最难舍弃。我爱书,说不上藏书丰富,日积月累倒也可观,几经迁移,不但没有损失,反而日益增多,因为居处的局限,每每有书满为患之感。现在我的卧室就是书房(4),群书延伸到小卫生间的大书架上,无法腾出一室作书房。 然而,在我的文学生涯中,一度也有一间自己的书房。所谓书房,其实是一间贮藏室(5)。那幢在本世纪初期落成的陈旧宅第,开间很大,楼下一间屋子就可作为街道办的托儿所。我的一家住在三楼一大间,按今日标准,至少可分成三间,真是大而无当。不过房门外,紧靠楼梯,有一间贮藏室,倒是极为难得的。门一关,可与全家的生活区完全隔绝,避免尚在幼年的孩子们往来干扰。 这贮藏室于是成了我一生中惟一的书房,也许称之为小作坊更为贴切。狭长逼仄的一小间,北窗下靠墙置一旧书桌,进门处兀立两只叠起来的玻璃书柜,都是原先住户废弃的家具。除了窗下书桌前可容纳我的一把旧藤椅,就没有多余的空间了。不过,这样的一间书房,一个人躲在里面写作,思想很集中(6)。我利用一切节假日、下班后的全部业余时间,独处斗室,创作的思维和想象空间都很广阔(7)。 五十年代的上海寒冬腊月,气候比现在冷得多。寒夜,窗上玻璃结满冰凌,呵气如雾。我拉上窗帘,以炭盆烤火取暖,让身边的小水壶在炭火上嘶嘶作响,伴随我逐渐投入创作境界(8)。室内四壁都伸手可及,我在墙钉上挂着几条绳索,以便挂上大小纸片。纸片上有创作素材的零星记录,有词海语林偶得的一鳞半爪(9),也有已成篇尚待修改的原稿。短短几年,我在这作坊里,写了不少长短文章,其中有些小文,至今还受到读者的青睐,这是我想不到的。 我很想念那间小书房。有几次偕孩子们路过其地,孩子们如今都到了中年,每次我总要指点方位,告诉他们,那几乎不复可辨的三层楼上,过去是我们一家住过的地方。昨日偶经该处,发现旧屋原址上屹立着耸天高楼,旧居了无痕迹。我在夜色中频频回首仰望,怅然重温我的那个书房旧梦。 My Study ◎ He Wei The study is to a scholar his private domain,his spiritual home and his intellectual world.I’ve been to the studies of several friends.Though of different sizes and with different furnishings,they are nevertheless about the same in boasting a roomful of books.Boo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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